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協會
中華民國課後教育習會
108年補教「師鐸獎&優良補習班」遴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一、目的:藉由表揚補習班特殊優良教師之優良事蹟,以弘揚尊師重道之優良傳統,提振台灣補習班教師專業形象,提昇補習班教育品質與教師素養,特舉辦表揚全國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含才藝中心)(以下稱補習班),及於補習教育戮力耕耘,有具體貢獻之教師。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過課後教育協會 中華民國補習教育事業協會
為順利完成報名資料收集,全省將分成以下五個區域報名,請各地會員依照您的所在區域向分會報名:手機請至Play 商店下載「掃描器」
三、獎 項:
(一)補教師鐸獎:頒發講座一個、彩帶一條及獎狀一面
(二)優良立案補習班獎:頒發紅布條一條及獎狀一面(每個會員之補習班都可報名)
四、推薦時間及報名方式:
(一)推薦時間:即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
(二)報名方式:為落實節能減碳,所有報名應繳交資料皆以電子檔傳送至各分會報名。
五、參加資格與推薦標準:
(一)基本條件:
1.凡已繳清108年及109年年度常年會費之中華民國補習教育事業協會及中華民國課後教育協會會員,所成立之立案補習班的現任教師,品德優良、服務熱忱、教學績優者。
2.報名遴選之教師須在立案補習班服務連續年滿五年以上,或在其他立案補習班服務年資合計年滿5年以上,具證明者(以上服務年資計算至108年10月31日止)。
3.曾獲其他縣市或本項獎勵者,3年內不得再參與遴選。
(二)特殊條件:補教師鐸獎
1.默默耕耘、盡心盡力,從事補習教職,並有具體成效,且受家長、學生及教師尊敬者。
2.充分發揮專業精神及教育愛心,具有端正教育風氣之特殊事蹟者。
3.有關補習教育之著作,研究或發明,對補習教育、學術發展或實務工作推展有貢獻者。
4.熱心從事補習教育教學活動,改進教育方式,有具體成效者。
5.對執行補習教育政策成績卓著者。
6.其他對補習教育之推展具有特殊貢獻者。
(三)限制條件:被推薦之人員應未違反下列條件:
1.曾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涉體罰學生、性侵、性騷擾事件尚未終結者。
3.其他有違師道之不良紀錄者。
六、補教師鐸獎、優良補習班獎項之候選人應檢具以下資料:
(一)報名表
(二)目前服務單位之立案證書影本1份
(三)身份證影本1份
(四)二吋正面半身相片2張;生活剪影4張(請附說明)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1份
(六)其他足以證明專業工作成就及未來發展潛能之資料。
(七)教師之自我介绍(300到500字)
(八)補習班介绍(300到500字)
註:請大家以電子版作業,填妥後電郵至各分會聯絡人信箱彙辦。逾期及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七、補教師鐸獎名額:
每個會員補習班師鐸獎最多報名二位,其中一位享有免費名額,最多二位,若增加第二位必須收2800元(含講座、彩帶、錦旗、餐費、專刊印刷費,行政作業費)。
八、審查評選:評審小組成員由本會以公開、公正、公平之原則,敦請社會公正人士、專家學者及補教界代表,共5人組成。
九、表揚方式:將於108年12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13:00假潮港城國際美食2F紐約廳(台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2號)舉辦隆重頒獎典禮。
十、如有未盡事宜,得以本會網站上公告週知。